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上訴之聲明錯在哪?被告不寫答辯狀

上訴之聲明錯在哪?被告不寫答辯狀


Anonymous 發問於 2010-09-12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您好,請問律師~~~
(1)
我是原告,因不服民事一審法官判我敗訴而提起上訴
二審開庭時,法官向說原告(上訴人)問如下上訴之聲明『二、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是否有誤?

上訴之聲明(原文如下)
一、原判決廢棄。
二、被上訴人在第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三、第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被上訴人負擔。

請問:
上訴之聲明錯在哪?如何修正內容?
要遞陳報狀或啥麼狀以更改上訴之聲明?謝謝!



(2)
二審開庭前,法官去函被告(被上訴人)10日內對原告(上訴人)所提上訴理由提出答辯狀,逾期被告(被上訴人)仍未提答辯狀

開庭時,被告(被上訴人)說原告(上訴人)所提書狀內容全不實,因為內容太多無法答辯
然事實是原告(上訴人)所提案發時錄音 照片等所有證據皆是真的,惟一審法官至始不調查,判決也隻字未提
法官再命被告(被上訴人)回去,2星期內寫答辯狀,否開庭沒意義且永遠開不完

現在又超過2星期且快開庭,被告(被上訴人)還是沒提答辯狀。
原告該如何主張是好?
有何有利的法條供參嗎?謝謝!

瀏覽人數:31918

A:  您好:
謹就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一、就有關上訴聲明之撰寫部分:
您為一審原告,一審判決您敗訴。您提起上訴,正確的上訴聲明寫法應為:
㈠原判決廢棄。
㈡上開廢棄部分,被上訴人應給付上訴人新台幣○○○○元,暨自原審起訴狀繕本送達被上訴人之翌日起,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即就原審判決對您不利的部分,再將請求的內容寫一次)
㈢第一、二審訴訟費用由被上訴人負擔。
您可以提出一份上訴聲明更正書狀,將您的上訴聲明進行更正。
二、就有關訴訟程序之進行部分:
㈠基本上,訴訟當事人都有協力促進訴訟進行之義務,依民事訴訟法第196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逾時始行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有礙訴訟之終結者,法院得駁回之。攻擊或防禦方法之意旨不明瞭,經命其敘明而不為必要之敘明者,亦同。」,本條雖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編第四章,但於二審亦應有所適用。
㈡因此如被上訴人依然杯葛訴訟程序之進行,您可以援用此一法條規定,向法官表示如日後被上訴人才提出攻擊防禦方法時,請法官依該條項規定駁回被上訴人之攻擊防禦方法。
三、以上意見,供您參考。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