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三七五減租糾紛

三七五減租糾紛


蘇OO 發問於 2010-06-06 | 彰化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三七五田已承租六十幾年,於民國八十五年重劃,己變更為住宅區與商業區約一千坪農業區一百坪,民國九十八年地主向鄉公所申請調解,用三七五減租條例十七條第四款一年未耕作無條件收回,但重劃後農田己填砂石與道路一樣高無法耕作‧經鄉公所縣府調解不成立己轉法院審理,但地主最近又改變主意要我繼續承租該如何處理?


感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2168
黃綉鈴

律師

源道聯合法律事務所

A:  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你文中所述,倘若果真有未耕作之情形,則依法地主是可以主張租約無效,而請求收回耕地.
若地主有意要繼續出租,則若你仍有承租之意願,自可與其另訂租賃契約.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