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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逾期未領裁判書

逾期未領裁判書


Anonymous 發問於 2010-06-02 | 雲林 | 服務業

Q: 一樁民事金錢賠償的官司,原告因故未能如期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即戶籍地和信箱的的信件皆逾期未領數月遭退回,現在,間接獲知該官司原告已勝訴,只是逾期數月甚久,想請問

一/像上述的情形,法院的作業程序後續是如何?

二/原告會因逾期未領裁判書,而導致損害賠償的權力喪失嗎?也就是請問法院裁判之後,有無請求權的時效問題?

三/倘對該判決的賠償金額不服,但已經逾期未領甚久了,現在還可以上訴嗎?若是可以,不知有無法條的依據嗎?

誠摯感謝幫忙,謝謝律師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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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綉鈴

律師

源道聯合法律事務所

A:  你好:
回覆你的問題如下;
一,首先,依你所述之情形,法院應會將文書(即 判決書)依民事訴訟法第138條之方式為寄存送達於自治或警察機關.若本件寄存時間超過二個月,則寄存機關即會將該文書送回法院,因此,若你向當地自治或警察機關查詢後 ,無結果或判決已被送回法院,你可向法院申請補發乙份判決書正本.另若要知道判決內容,亦可上司 法院網站查詢判決.
二,若判決書已經法院合法送達後 ,其上訴期間即開始計算,於二十日後上訴時間即屆滿,判決即屬確定,不得再上訴.
三,另有關請求時效的問題,因為請求時效為因起訴而中斷,因此,時效會從判決確定日起重新起算,若該請求時效為一般時效(如清償借款等)15年,則於判決確定日起15年內應為強制執行主張權利;若請求時效為低於五年之時效(如損害賠償請求或票據請求),則於判決確定日起,均延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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