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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潢糾紛


cOOOOOO 發問於 2010-05-24 | 台北 | 商業流通業

Q: 您好:
我是一位soho室內設計師,去年11月老同學打來說父母買了新房子要裝修,我也很快速的設計及報價.報價單出過2次,一次約278萬,同學父母嫌貴,第二次238萬,同意,於是要我快點進場施工,我當時要簽約,但長輩說:大家都這麼熟了,不用簽了!說實話,我當時也沒想太多,秉持誠信原則.工程過程,伯父一直說品質很好.款項也不用我提醒,他們自己會匯入.做完搬家之後,要請尾款跟追加款,此時完全變臉.追加部分31萬,全部都是同學及伯母說要追加,同時我口頭上也報價,但伯父回頭來質疑238萬報價單的單價跟項目,我回答說不能接受238萬必須在開工前就要告知,不是做完之後才在討論的!但現在他們連電話都不接,也不處理,我手上有的只有:1估價單 2匯款紀錄 3廠商報價 4裝修前後照片
尾款+追加還有69萬,我不知道沒有簽訂合約的狀況之下,我可以告他們嗎?勝訴與敗訴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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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有關本件契約法律性質為承攬契約性質,您為承攬人,對方為定作人,雙方即使沒有簽立書面契約,該裝璜承攬契約還是成立生效,甚至於都已經完工搬家進入。承攬人負有完成工作之義務,定作人負有給付價金之義務。所以,本件爭點在於對方是否有理由拒付尾款及追加款?因為沒有書面的文字記載,所以在證據上較麻煩,會形成各說各話的狀況。

二、首先,您可就所有工作項目列出明細,以一般市場行情之價格加以證明您所提出報價及請款是實在及合理的。另外,因為現場已經交付,對方不見得會讓您進入,所以您可詢問對方該完成工作是否有瑕疵?若沒有瑕疵,您只要證明所當初所報價之工作均有完成,且追加部份亦有完成,就算對方拒付,仍然可以市場價格為依據,請求給付承攬工程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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