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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啓動當合約還無法簽訂的情況


沈O 發問於 2025-06-23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您好,
我們目前做的客戶數位項目第一階段快要結束。

但第二階段的合約簽署可能會晚1,2個月。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客戶希望我們繼續開展第二階段那我們可以通過什麼樣的書面協議至少保證我們的權益和風險如果客戶最終因為各種原因1,2個月後不簽約了。那我們希望至少可以收取這兩個月的費用。

目前我們已經提供了合約和報價。

契約審閱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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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基本上您所需要的「書面協議」和「不簽約」本質上是相衝突的,提請注意。
若真的需要折衷方案,可以先記載第二階段工作項目以及暫定對價,由雙方簽署,對您來說至少要做到能夠建立對方「付款義務」的文件。

若真的都不可行,就只能主張對方受領第二階段的服務屬於民法第179條之「不當得利」,請求償還相當於該等服務之價額。


林冠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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