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年前敝公司與一外商公司簽訂台積電 12廠四期擴建工程 在簽訂後該部門整個轉賣給另一家公司 並收到相關通知文件通知合約移轉至該公司 因為當初該工程的設計規劃並未完成 所以由該公司提出施工材料數量交於廠商進行報價 因擔心提供的數量與實際施工上有誤差 所以在合約上有載明超過報價數量 3% 可要求辦理追加 但今年工程完工後 敝司匯整相關資料要求付款 相關承辦人員均避而不見 且完工至今工程尾款該司均已尚未收到台積電支付 拒不支付 !
這事造成我公司極大困擾 各位能幫忙提出一個快速有效的法律方式嗎?
感謝您的回覆
A:
您好:
茲就提問回覆並建議如后:
一、先行寄發存證信函予對方公司,請求其付款。
二、若對方公司收信後仍無善意回應,則可考慮對其提出訴訟
(若原契約有仲裁約定,即應提付仲裁),
並同時對其資產(ex:其對台積電之工程款債權)聲請假扣押。
謹提供法律意見如上,敬請參考。
李慧芬律師
創建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3322-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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