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其他企業法規 合約書代表人的效力

合約書代表人的效力


吳OO 發問於 2009-09-11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目前公司的各項合約在最後會有立約書人甲乙雙方簽名,型式如下,請問
1.代表人的資格為何?公司可否派一般職員當代表人?未來合約內容有爭議時代表人負擔的責任為何?
2.是否一定明列代表人的身份證字號?以避免同名同姓者
3.是否一定要蓋代表人的印章,可否簽名即可?
感謝您的回覆


立契約書人
甲   方:
負 責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統 一編 號:


乙 方:
負 責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統 一編 號:

瀏覽人數:3412

A:  您好,
1、代表人是對外代表公司之人,因此一般負責人是公司的代表人,但有些時候會有例外。而通常公司也很少指派一般職員當代表人,除非有公司的特別授權。至於合約發生糾紛,亦要代表人無關,而是與公司有關。
2、愈詳細愈好。
3、法律上,簽名與蓋章之效力是相同的。但有時為了避免簽名有偽造或印章有偽造,會要求同時具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