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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共有 1/3 會被強制處分掉嗎?


史OO 發問於 2008-11-26 | 台北 | 資訊科技業

Q: 大律師您好,
小弟家裡有一塊繼承祖產的土地,我父親名下持份是 1/9 ,我叔叔持份是 1/6,我持份是 1/18,三個人加起來共有 1/3 的地權。最近其他親戚把各自所擁有的持份都賣給建商了(她們都不住在這片土地上),所以建商已經有 2/3 的土地持份了。那建商當然想蓋房子賣錢,可是我們在這片土地上有房子也有1/3的地權,有辦法可以堅持不被建商處分嗎?還是只能任建商宰割?請大律師幫忙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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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律師

A:  你可查閱一下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的規定
如果建商已持有超過三分之二以上之持分
他是可以將土地全部持分賣給第三人
不過原則上要先通知其他三分之一持分的人是否願以同一價格優先購買
如果不願意買,則買方可以將三分之一的買賣價金提存在法院後
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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