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於109/12/21到職,110/6/21起公司給予3.5天特休,至該年度12/31前皆使用完畢,1/1起111年度公司給予可休天數為7.5天。目前預計111/2/21為離職日,請問在離職日前一樣為可休7.5天嗎?是否會有比例給假的情形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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