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賣東西 後來約面交 賣家請他朋友來面交貨看完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隔天賣家跟我說 我的商品不符合他們自己想要的商品(但我的商品是正常的) 跟我要求7天鑑賞期要退貨 我就跟他說當時是面交貨也檢查過了之後 一直在盧還說要告消保會 請問我要怎麼辦
近期需要使用社群媒體(instagram)上使用者的相片若是私訊與其詢問是否能用其影像對方若回答可以的話這樣有具效力嗎?還是需要對方的簽章之類的簽署才能具有效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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