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原是公司總經理也佔公司大部分股份(公司開創時有合夥人,合夥人現為董事長)但爸爸退休後原公司在沒狀況下擅自將他從股東名冊中移除該怎麼處理
我想詢問一下先前有加了一位護膚老師的line,後來他說要付最後一款產品才可以結案。不然就要提吿。因為一時糊塗害怕便答應付款。後來想想感覺不太對,但他已經寄產品過來,接下來就要我不斷領貨付完全款,想問一下1.我應該怎麼處理?2.如果我不付我會被提告嗎?
我想詢問一下先前有加了一位護膚老師的line,後來他說要付最後一款產品才可以結案。不然就要提吿。因為一時糊塗害怕便答應付款。後來想想感覺不太對,但他已經寄產品過來,接下來就要我不斷領貨付完全款,想問一下1.我應該怎麼處理?2.如果我不付我會被提告嗎?
人員於107年11月5日到職,並於111年4月20日離職,公司已給予至110年12月31日滿3年特休14天,但人員討要111年1月1日至4月20日之特休依比例給予,請問勞基法是否又規定應依比例給予?
父親創建的有限公司,父親去世前交給我私章說:公司掛我和弟弟名下只有負責人(弟)與股東(我)兩人,投資額50/50. 因理念不合想拆夥,請問如何争取權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