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請教,我月薪資8萬,前雇主投保19200, 前公司任職約6年.我於101年時,曾投訴勞保局, 事後勞保局也有回函證實雇主薪資低報,已對前雇主做出罰則.但,我其間損失6%勞退部分,勞保局 勞工局都表示無法追回.需我自行找律師委任協調或民事訴訟.我的問題;向資方請求賠償, 我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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