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與另一位醫師約定,一人出資一半經營診所,當時候協定醫療部分他管理,其他行政部分由我來管理診所,後來所有決策都變成他太太插手處理,也沒有經過我,才經營一個月就說錢花光了要增資,請問針對這樣不合理的合夥關係,不當的管理,可以如和用法律處理?
查詢榮譽律師制度作業要點,及下載榮譽律師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