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民國93年以我的名字借了信貸50萬,友人當我的保人,而我借了友人25萬,當時僅陸續還了1~2萬.今年他與我約定每月分期還款,但遲遲未付,電話也不接,我不知道他的住址.但我曾與他通話時錄下通話記錄證明他確實有欠我錢,也有當初匯錢給友人的轉帳記錄.請問我該採取什麼方法去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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