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預計於半年後販售新產品,最近在公司內部積極討論各種產品之行銷計畫與銷售方案。如果該等產品行銷計劃與銷售方案遭到其員工竊取並洩漏,甲公司可否主張其計畫方案屬於營業秘密,而尋求法律救濟?
(一)各種計畫方案是否屬於營業秘密之判斷標準
公司內部的計畫方案是與商業經營有關之資料,而屬所謂「商業性營業秘密」。因此在判斷各種計畫方案是否屬於營業秘密時,應該從該等資訊是否可以輕易從市場上或公開管道查詢得知,或公司是否曾針對該等資訊投入人力與物力,從事進一步之整理、分析而定。
(二)各種計畫方案有可能屬於營業秘密
若計畫方案可由一般人循正常查詢管道從市場上取得,即不具秘密性;但是如果該計畫方案已由公司投入相當之時間、人力與財力,且配合公司不同行銷目的與經營策略所逐步設計、整理得出,並非可輕易自公開領域取得,而具相當之獨特性與市場區隔度時,即應具有秘密性。公司內部計畫方案如果具有秘密性,將使公司處於優勢競爭地位,對於商品之推廣或銷售均有助益,而可能具有實際或潛在的經濟價值。對於具有秘密性與價值性的內部計畫方案,公司若能再配合採行適當的保密措施,即可能屬於營業秘密,受營業秘密法所保護。
甲公司之行銷計劃與銷售方案若只是單純臚列公開資訊,而可由市場查詢所輕易得知者,將不屬於營業秘密;但是如果行銷計畫與銷售方案有經過特殊整理及分析之程序,而具有一定獨特性時,就可能屬於營業秘密。據此,甲公司即得依營業秘密法規定,就其員工竊取及洩漏之行為尋求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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