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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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最後更新時間:2013-08-14

現代商務交易頻繁,為兼顧個人隱私,並確保合理使用交易上必要資訊,民國(下同)99年5月26日總統公布「個人資料保護法」。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於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提供高規格之規範要求及嚴密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且涉及之產業層面既深且廣,企業各界莫不謹慎因應。

配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修正,為釐清母法的規範內容及便利實務上推行個人資料保護措施,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業於101年9月26日公布,並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01年10月1日同日施行。施行細則中除說明母法用詞之定義(例如解釋「類似契約之關係」等不確定法律概念),明確義務之內容(例如例示適當之安全措施的內涵),釐清責任之歸屬(例如委託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等情形),並增訂資料蒐集者履行告知義務與當事人書面同意之方式得以電子文件為之,以解決實務運作之困難。法務部暨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陸續作出大量解釋函令,俾供遵循。

本手冊延續100年度中小企業法規宣導手冊對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介紹,著重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公布後的法制發展。第ㄧ篇「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行細則重點條文解析」以現行法為核心,提示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重點及中小企業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時應遵行的義務內容,並詳細分析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深入論述各義務規範的具體實踐方式。第二篇「個人資料保護法實務上注意事項」彙整法務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頒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配套子法與函令釋示,整理其中與中小企業業務相關部分。第三篇至第五篇「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例解析」將法務部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函令釋示以個案解析方式說明主管機關對於現行法之要求與立場,並舉例說明中小企業日常業務上可能遭遇的個案情狀,期能提供中小企業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制遵循方面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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