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網路活動之相關紀錄與資料,多屬得用以識別當事人之個人
資料,而屬於個資法規範之範疇。因此,瀏覽或查閱員工之網路活動,
仍應遵循個資法之相關規範,於行為前應對於員工踐行告知義務,並
取得其同意;蒐集而得之員工網路活動資訊,也不得任意作為他用。
另宜留意,由於員工使用電腦與網際網路之行為,如有失當,將
使中小企業暴露於機密資料外洩、企業商譽受損等之經營風險,中小
企業宜與員工做完善的溝通或定期為相關之教育訓練,並制定資訊與
網路管理政策,規範員工之網路行為,如此不僅得使企業取得適度管
控員工網路活動之合法性基準,亦得使員工認知使用網路之正確態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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