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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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偏遠地區國際觀光發展


最後更新時間:2008-02-26

美天旅行社座落於澎湖縣馬公市,原先主要的業務以招攬台灣本島觀光客到澎湖旅遊為主。後來為了積極拓展客源,將澎湖的觀光旅遊特色介紹給外國朋友,便和香港、澳門當地旅行社合作招攬旅客進行包機業務,大肆宣傳澎湖之美。但經過數個月的推銷,卻發現即使再怎麼努力招攬,每架飛機的乘客數至多僅50-60名旅客,無法達到交通部觀光局95年度推動「觀光客倍增計畫」所規定的境外包機來台觀光補助門檻。

澎湖旅行業者積極的推動境外包機業務,但因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國外包機旅客來台獎助要點」以包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為獎助條件,若未達一百人則按實際比例折減補助額度,而未達九十人者則不補助。但此規定對於澎湖縣而言門檻尚屬過高,究其原因,澎湖為離島地區,而國外旅客來台觀光以抵達台灣本島為優先考量。自本要點實施以來,澎湖地區境外包機來台之觀光人數從未有包機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致使該獎助要點對於澎湖觀光業的推動並未產生實質效益,業者希望政府能降低境外包機旅客來台人數之門檻,以符合離島地區觀光業經營現況。

涉及法令

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包機旅客來台獎助要點第4點

本案經專家分析後認為,該獎助要點雖是觀光局為致力開拓國際包機市場而設置,但卻未考量到城鄉差距與各地區觀光產業發展之特性,讓業者極力招攬卻仍得不到原先預期的經費補助,建議觀光局有必要重新檢討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包機旅客來台獎助要點第4點的法條內容。

95年10月24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邀集美天旅行社、澎湖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法令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與法律專家學者,共同召開跨機關協調會議,會議中達成法令檢討之共識,為協助澎湖地區旅行業者推展國際觀光業務,除能符合觀光客倍增之政策目標外,並使業者能永續經營發展。但基於法令修訂考慮之周延,避免獨厚特定地區之疑義,擬請交通部觀光局綜合多數業者意見後再思考修正方向。

本案經持續追蹤,交通部觀光局於96年1月31日所公布之最新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包機旅客來台獎助要點第四點(一)3,已將要點修正為每架次包機旅客未達一百人者,獎助額度得按實際人數比例折減,但依飛抵臺灣桃園、高雄小港兩國際機場者申請未達九十人,或依飛抵其他機場者申請未達五十人者,不予獎助 。

交通部觀光局修改法令,提升產業競爭力。未來偏遠地區觀光業者,經營包機來台旅客人數之門檻得以降低,由「未達九十人則不補助」降低至「未達五十人則不補助」,不僅更能符合實際來澎湖之旅客人數,也讓澎湖當地旅行社獲得鼓舞,願意積極招攬國外旅客,預計將增加國外包機觀光人次,提升總旅客人數,創造澎湖觀光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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