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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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天羅與地網


最後更新時間:1999-06-30

義記公司是法國歐荷(Aurora)洗面乳之台灣獨家經銷商,歐荷洗面乳訴求之主要弁鄏b於治療青春痘及防止皺紋。義記為了保持產品的高級形象,故採用專櫃及連鎖店的方式販售,並且各方面皆力求與法國市面所售之歐荷洗面乳一致,連封套上都僅有「Aurora」而無「歐荷」字樣,且說明書亦係法文。另一方面,歐荷洗面乳之所以有神奇效果,乃因內含微量的維他命A酸(Vitamin A Acid,即Tretinoin)之故。唯義記公司並未另外加中文標示或說明,公司內部之銷售部門亦曾提議改用中文品牌及說明書,以便利消費者使用,同時亦能符合消保法第廿四條有關商品標示及中文說明之規定。但公司決策高層認為縱使違反消保法第廿四條,主管機關亦應先通知改正,若逾期不改正才有罰鍰問題,故仍決議維持原作法,直到主管機關通知改正再說。義記公司上述做法是否適法安全?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我國負責規劃、執行消費者保護工作之行政機關,計可分為下列三類:(1)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2) 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現行中央政府各部會職掌劃分,主要之消費者保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計有: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行政院農委會、勞委會、公平會、新聞局、衛生署、環保署十二個機關。至其他關係較小者,如原能會、中央銀行等亦同樣負有保護消費者之責任。(3) 省(市?/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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