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首頁 / 法律小常識

顧客入店被訪問?


最後更新時間:1999-06-30

莉莉到美美牙科看牙時,護士玲玲一邊和她閒聊,一邊告訴她看來十分疲倦,要不要使用一種很有效力的深層滋潤護膚霜做臉,這種產品效果很好,所以美美牙科鼓勵病人一邊等待看牙時一邊可以利用時間做臉。莉莉拗不過遊說,就答應買了一瓶,計價八百元,同時即在看牙前使用了一次。次日莉莉覺得很後悔,就將該護膚霜帶回美美牙科找玲玲要求退貨還錢,玲玲則表示,莉莉已付款且使用該瓶護膚霜,怎可無故要求退貨?若要退貨至少應付昨天使用過的部分,大約二百元。莉莉不肯,雙方因此爭執不下。

一、由於該套「百老匯經典音樂CD大全」係在小芬不知情、未要約之情況下所收到之郵寄品,因之屬於特種買賣方式中之「現物要約」。這種現物要約之方式,因為對消費者來說屬於不請自來,因此消保法賦予消費者極大的保護,包括:(1) 消費者對依現物要約方式寄來的產品,並不負保管義務,因之,小芬並不必特別法注意保管收到的商品。(2) 消費者可以定一個相當的期限,要求寄送人取?/font>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