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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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買賣,非關服務


最後更新時間:1999-06-30

一日李強在街上行走時,被一推銷員當街攔下,對他遊說推銷一短期健康俱樂部的會員資格,李強看看拿到的廣告單,上書「青春泉健康俱樂部,一個月短期會員只要三千元,一周七天開放使用,課程豐富。」另有契約書做更詳細的說明。由於推銷員大力遊說,李強當下乃掏出三千元加入會員。後因公務繁忙,一直抽不出空去運動,乃心萌悔意,於第五天去青春泉健康俱樂部要求解約退錢。李強表示推銷員在街上攔住他推銷,故屬於「訪問買賣」,他依法有七天的猶豫期,現在仍在期限內,當然可以無條件解約;另一方面,該契約書是預先印好的定型化契約,依法應有三十天之內的合理期間供他審墨§矕琱漁e,青春泉健康俱樂部沒提供合理審噹褻‘褔搮H法。到底李強的說詞合不合理呢?

企業經營者欲以郵購買賣和消費者進行交易,應注意若干的法律義務:(1) 應將買賣之條件、出賣人之姓名、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住居所告知買受之消費者。(2) 應告知消費者,若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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