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公司承包OO署OO陣地工程,廠商依契約規定請求主辦單位指示放樣地點,但主辦單位一再推拖答稱,上級單位尚未決定確實位置,待依廠商依其上級單位之指示放樣後,發現有四根鋼筋混凝土柱吊在窪地,未與大地接觸,廠商要求辦理變更設計、增加工期及價款被拒。
廠商應依據契約規定並本著其專業知識,在施工時確實為必要之注意,在請主辦單位指示放樣地點時,如主辦單位一再推拖答稱上級單位尚未決定確實位置,廠商應立即行文備案,將責任明確劃分,本案經使用單位決定確實位置放樣後,造成有四根鋼筋混凝土柱吊在窪地,未與大地接觸,廠商可要求採購機關辦理會勘做成紀錄,依此辦理變更設計增加工期及價款。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