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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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歸責於雙方所展延工期,造成管理費增加,則應如何求償?


最後更新時間:1999-07-30

OO營造公司承包OO署OO機場工程,廠商依採購機關要求找尋合乎規定的石料,孰料遍尋不到,所選石料均無法通過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明,待通過後已延誤工期120天,造成管理費增加廠商如何求償。

廠商在投標前應詳細勘查工地狀況,並檢視契約條款如發現訂有進場材料須經檢驗規定,應詳加瞭解當地材料情形,尤其機場跑道工程,其要求的標準一定嚴格,所以在投標時即應提出開工日期,應為所選石料經通過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起算,如採購機關堅持先行開工,則所增加的管理費及工期應由主辦單位負擔,如採購機關仍堅持己見,則在得標後繼續爭取修正契約條款,施工後發生相關問題即向主辦單位報備,做為日後佐證資料,發生爭議則可提異議、申訴或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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