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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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因故未於契約規定期限辦理預付款,嗣後採購機關依契約規定不以契約總價辦理物價指數調整,該如何補救?


最後更新時間:1999-07-30

OO公司承包OO局OO工程,合約條款規定得標廠商,應於簽約後30日內辦妥預付款手續,逾期視同領取預付款,而有關物價指數調整即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應先扣除償還預付款金額,再乘以物價指數調整比率,扣除預付款與否所得之金額比率相差甚巨,如何補救。

廠商投標時如考量自己實力,無法提出相對財務保證領取預付款,即應在投標前要求使用一般計價付款方式,為求謹慎應在於標場提出,請主席列入開標紀錄,如未獲同意列入開標紀錄,則於簽約前再提出一般計價付款方式書面申請,如未獲准,再提出異議、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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