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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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力廠商被業主認定資格不符,該如何處理?


最後更新時間:1999-07-30

OO營造公司承包OO局OO工程,投標須知規定投標廠商需取得鍋爐製告廠的配合,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採購機關核准,否則不准施工,得標廠商原協力廠商因近期發生鍋爐爆炸事件,被主管機關撤銷執照,經向主辦單位提出另一家協力廠商,但主辦單位以該協力廠商新成經驗不足為由,拒絕該協力廠商施工。

OO營造公司承包OO局OO工程,依投標須知規定,取得鍋爐製造廠的協力廠商配合,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報請主辦單位核准,惟主辦單位以該協力廠商新成立,經驗不足為由拒絕該協力廠商施工,已剝奪該協力廠商的工作權,得標廠商可檢附該協力廠商經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執照,提出異議、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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