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由自家透天內部使用行車記錄器向外對隔壁鄰居抽菸亂丟煙蒂行為進行錄影舉證,鏡頭稍偏鄰居家是否違反妨害秘密罪?
A:
您好:
刑法上所稱之妨礙秘密罪,依刑法規定,包括: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一般而言,個人在家中之活動,具有不易受他人察覺之隱私性,係屬非公開之活動。依您所述,您於自家透天內部使用行車記錄器,向外對隔壁鄰居抽菸亂丟煙蒂行為進行錄影舉證,而鏡頭稍偏鄰居家,有可能拍攝到鄰居家中內部之影像、畫面等等,而在未經鄰居同意之情形下,恐有觸犯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之可能,縱係出於檢舉鄰居亂丟菸蒂所設,仍難認為是出於正當理由。建議您不要有拍攝到鄰居屋內之情況發生。謝謝您的提問,若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所詢問。
日新聯合法律事務所 張凱婷律師 TEL:(02)2351-6037FAX:(02)235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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