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公司多人染疫,某員工僅蒐集某個員工染疫資訊,未告知當事人,把資料直接給母公司,還有染疫人的與其它同事工作爭議,蒐集者是否犯個資法,如何報警,訴訟保護權益?
A:
您好,
特定人是否感染傳染病的資訊是一種個人資料,是否違法甚至構成刑事責任而需要警察介入,可能要視情況而定。
如果一開始染疫資訊就是由主管機關告知公司,以使公司進行相關管理,中間的同仁只是負責經手
,那可能沒有問題。
但如果同仁是從外部蒐集資料以後彙整交給母公司,就有可能構成個資法上的不法蒐集、不法利用。
又或是同仁雖然是在業務上合法取得染疫員工的資料,但是欠缺合法的原因就交給第三人(母公司),則有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不得洩漏業務上得知傳染病資訊的規定,依照同法第64條第4款的規定,可以處9萬到45萬的罰鍰。
刑事責任部分,依照大法庭的解釋,必須要是為了自己獲第三人的不法財產利益,或是為了損害他人的利益的不法意圖,才會構成刑事犯罪,因此您問題所述的行為是否會構成刑事犯罪,仍然要看個案具體事實而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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