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雙方會受該投資協議書內容所拘束,所以對方若確實是依照"兩年後如果要出脫股票時公司承諾以原價購回",則公司即有履行之義務,而公司其後之經營狀況,若最後對方提告,則只能試試看主張情事變更,看法院是否會同意酌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