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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簽訂合約,對方原油無法給審閱

簽訂合約,對方原油無法給審閱


李OO 發問於 2020-06-05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我一個朋友跟我說一項項目不錯可以去做,然後帶我去找他老闆認識,結果老闆帶了份合約說要先付40萬才能給我一份正式合約,先說我手邊沒那麼多資金,他說能先付多少,我就先付了2萬,事後合約跟我說因為是公司機密關係,無法給我一份審閱,也說他要回去蓋公司章才能處理,但後續都覺得是受騙,公司未成立(公司登記查不到),跟我說產品還在進,現在跟他要求訂金拿回,卻跟我說會提告我毀約之後回寄存證信函過來,請問我該如何拿回訂金。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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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解除契約返還訂金,則需對方有違約事由或雙方有不可抗力之事由,否則對方可以主張沒收定金,且本件若您當時未審視合約內容,則此部分對您而言確實風險不少,對方也可以依契約內容來向您主張,目前您何以先等對方寄發存證信函後,再依函文內容來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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