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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規定是指債權未確定前,不得由公司單獨對勞工之工資扣款,所以若要製訂規範,則只能在規範中明訂"若勞工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公司損害,經調解成立或法院判決確定後,得按比例於每月發給之工資中予以扣抵",較能符合勞基法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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