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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關於員工造成公司損害賠償

關於員工造成公司損害賠償


陳OO 發問於 2020-05-12 | 臺中 | 製造業

Q: 你好, 想請問關於員工造成公司損害, 公司有權力要求員工賠償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如勞工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雇主損害,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而有爭議時,得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但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請問公司應該如何製訂規範, 需要經由地方機關或司法途經解決嗎?
我司目前適計畫訂立契約簽名以示同意, 請問這個方法成立嗎?

契約之訂立與糾紛 債權請求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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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規定是指債權未確定前,不得由公司單獨對勞工之工資扣款,所以若要製訂規範,則只能在規範中明訂"若勞工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公司損害,經調解成立或法院判決確定後,得按比例於每月發給之工資中予以扣抵",較能符合勞基法之規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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