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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債權


潘OO 發問於 2018-08-25 | 台北 | 服務業

Q: 請問 去年10月份 公司接到一家聲稱匯誠第一資產債權找到我 說是我20年前欠費台哥大 和信 遠傳電信7萬多元 要求我一次現金或信用卡付完 否則扣3分之1的薪資或上法院 我去求證三家電信調出當初合約 確實有我的證件及簽名這我沒話說 但一次要我付清根本不在我的能力範圍 說我若不一次付清 分期繳清金額會在11萬 目前我已繳納66000萬 我只收到2次的清償證明 覺得被詐騙 請問剩下的這4萬的利息我該理會它嗎?

匯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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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您所述,簡要回覆如下:
1. 若您和資產公司有簽立分期還款協議書,理當依約履行還款協議,若嗣後違約、就依該協議書進行後續程序(通常是回到最初「未還款前」的狀態,已繳納的66,000元會先充利息跟違約金)。
2. 若您未與資產公司簽立還款協議書,則所繳66,000元會先充利息跟違約金,有剩才償還本金。
3. 至於您所稱「只收到2次清償證明」,則不知究何所指?除非您是就三家電信公司債務簽了3份還款協議書,才有可能有超過1份之「清償證明」,因文內資訊不明,恕無從完整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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