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待回覆問題專區 邊間房屋之外牆面是社區共用部分嗎?

邊間房屋之外牆面是社區共用部分嗎?


林OO 發問於 2014-05-06 | 台北 |

Q: 共用部分依其種類有二:一是法定共用部分,非依當事人約定而生,此為當然之共用部分。二是約定共用部分,是區分所有人依約定成立之共用部分,故稱規約共用部分,須依區分所有人之共同約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而成立。綜觀以上,區分所有建築物之共用部分之性質為分別共有而非公同共有,則各區分所有人自有一定比例之應有部分。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臺,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類似強波發射設備或其他類似之行為,設置於屋頂者,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設置其他樓層者,應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該層住戶,並得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陳述意見┘。其外牆應為該層屋主房屋所有權之一部,僅使用上受有不得變更之限制。何時變成社區的共用部分呢?我是邊間房屋產權含有邊牆的厚度,若外牆被管委會或其他人任意釘掛破壞,屋主是否無權提出告訴?

瀏覽人數:1411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