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首先我替債務人做完了一場工程
一開始他是開支票來支付我的工程款(約50幾萬)
但因那張支票跳票
所以在2011年對方來和我簽了本票以換回那張跳票的支票
不過後來對方在約定的還款日期(2012年五月)後仍未還款
現在那張本票上面有債務人的簽名.手印.舊的住址
但因為他搬離舊住處 電話也更換了
現在完全聯絡不到對方
而我們手上也只有那張本票是相關證據
因此想請問律師該用什麼法律途徑來使對方還款?
謝謝
律師
A:
1.你可以拿那張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裁定.
2.拿到裁定或是判決確定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3.如果能問到新地址就直接用心地址聲請裁定;如果無ˊ法有新地址,就用舊地址聲請,然後寄不到時,法院會來文要求你查他地址,你就拿那張法院公文向戶政事務所聲請債務人之戶籍謄本.
[quote:1b087dd666="張先生"]首先我替債務人做完了一場工程
一開始他是開支票來支付我的工程款(約50幾萬)
但因那張支票跳票
所以在2011年對方來和我簽了本票以換回那張跳票的支票
不過後來對方在約定的還款日期(2012年五月)後仍未還款
現在那張本票上面有債務人的簽名.手印.舊的住址
但因為他搬離舊住處 電話也更換了
現在完全聯絡不到對方
而我們手上也只有那張本票是相關證據
因此想請問律師該用什麼法律途徑來使對方還款?
謝謝[/quote:1b087dd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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