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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可以取消擔任保證人的身分嗎?

可以取消擔任保證人的身分嗎?


mOOOO 發問於 2009-10-16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家父為一位朋友擔任公司職務的保證人,以便讓他順利任職,之後,此人向銀行申請房貸,家父又擔任其房貸保證人,並出借43萬元現金給他繳納頭期款,當時並無簽立借據,近期與他商議還款之事,他明確表示無開立借據而不願歸還借款,家父不介意他不歸還借款,但希望可以取消為他擔任保證人的身分,目前此人與銀行往來的還款信用皆為良好
請問
可以寄存證信函給其任職公司與房貸銀行說明此事要求取消保證人身分嗎?? 抑或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呢?


煩請回覆,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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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一、有關您所述的保證有二部份,一種是「人事保證」,另外一種是「連債帶債務保證」。保證人如果沒有得到債權人(指公司或銀行)的同意,是不能終止保證契約的;如果債權人同意提供其他保證人而更換保證人,也是一種方法,不過第一點要債權人同意,第二點是要找到其他願意擔任之保證人。

二、如果人事保證未定期間,依民法第四五十六之四規定:人事保證未定期間者,保證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亦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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