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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退貨


余OO 發問於 2009-10-15 | 台北 | 服務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
我的廠商賣了一批不合衛生法規的化妝品給我,我想請求退貨,我預付了24萬給該廠商,但實際只收到21萬的貨,這21萬的貨中我又賣掉了6萬,所以還有3萬元未出貨及15萬的退貨,請問支付命令我應該怎麼寫?另我需準備甚麼佐證呢??


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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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律師

A:  1.買賣契約之出賣人應擔保買賣標的物於交付時無瑕疵.如買受人檢查後發現物有瑕疵,則應通知賣方有瑕疵,再要求出賣人依法另外給付無瑕疵之物 或 減少價金.

2.買受人應證明物有瑕疵,故您須先蒐集此批商品確實不合衛生法規之證據(例如:檢驗報告,商品標示不符等).

3.如果這批商品確實違反相關規定,則建議您先發存證信函給賣方,告知瑕疵之具體情況,並催告賣方交付無瑕疵之物 或 減少價金(15萬元),並通知賣方原先貨物將被運回給賣方(但若契約有約定退貨時是由賣方取貨,則依其約定).

4.至於未出貨之三萬元,因尚未出貨,則尚無瑕疵(亦即減少價金)之問題. 除非是出賣人已經無法依原先約定交付合乎約定品質之商品而買方就此訂金部分解除契約,否則,目前要求退還這部分訂金,似乎尚無充分依據.

5.而您購買本批化妝品後,另銷售給第三人,因此,日後可能也有第三人退貨或消費者向您求償之衍生爭議. 故您發上述催告函時,可一併表示保留日後發生第三人退貨或求償之責任時您對出貨人之一切求償權.

6.如果出賣人不理會或拒絕您的請求,則買方再通知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及損害賠償. 此時才有是否聲請支付命令之問題. 因為支付命令僅能針對金錢之債,並不適用於退換貨,性質上也與瑕疵之通知不同.

7.瑕疵之通知 及後續之請求,原則上都有一定期限. 來文並未提到貨物是在何時購買,建議您盡速處理本案,以免一旦逾期而有損權益.

以上初步回覆,希望對您有助益. 但確實之意見則須依具體個案進一步評估.

黃維倫律師
宏聲海事商務法律事務所
02-2381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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