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於10月底時收到我朋友送的acer筆記型電腦
到目前為止共使用三次
上禮拜最後一次要使用時只是插上插頭筆電就故障了
我洽詢了acer的服務人員
除了收據外,我其它的文件都有
本來他們一開始先推卸責任,說是屬於自然跳電因素
所以不保固
可是我跟他們說同時我也有其它家的筆電也正在使用,並無任何跳電問題
後來他們說幫我轉接技術人員
技術人員跟我說那是機器的問題,有在保固條件以內
後來再換客服人員後
結果他們竟然以沒有收據為由說不保固並要收費
因為每台筆電上都有出廠日期
那台筆電到現在出廠根本不到3個月
收據我朋友也弄丟了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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