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將兩間商行整合成有限公司,但兩間商行的負責人不同,這樣是可以整合的嗎?整合過程是否續要注意什麼?
我們A公司被B公司併購,公司有發意向書,但並沒有給我們遣散的時間,目前大家簽完意向書後,對於不去B公司的員工,大家都不知道該怎麼做,問公司,公司回覆要等企業分割後,才能告知遣散時間,請問這是真的嗎?
於生產後請了4個月的育嬰留停,復職後上班第一天才被告知無職位需資遣。並有簽署非自願離職書,給了3萬多的遣散費(年資1年)。想問說這樣公司有違法嗎(無事先告知)?能否求償其餘賠償金呢?
因為公司要遣散設計部員工,其中一位正在育嬰停薪留職期間,請問在現行法規之下我應該要怎麼處理才不會觸犯法例?
目前以有限公司經營兩間早午餐店,公司與負責人名下貸款除了負責人信貸以外,都是信保基金擔保的政策性貸款(青創、中小微企業...等),目前營運上出現業務緊縮,資金出現問題。想請問律師,如果銀行還不出來,進入催收;強制執行等狀況,會把我的早餐店收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