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加盟超商的想請問公司在我不到200公尺內新開一家超商,導致我委任報酬收入減少,甚至連員工薪水都不夠負擔 與公司提議希望關夜班至少讓我能夠給付薪資 省一個人事成本但公司不同意那我合約可以提前終止並拿回保證金嗎?
想請問律師,我現在的公司買了我前公司,前公司的客戶現在的公司大部分都還是繼續承接業務,到最近,因產品糾紛,客戶說要履行跟前公司的合約,但我現在的公司並不知道有此合約存在,前公司也並未告知過,請問這樣我現在的公司還需要履行該合約內容嗎?
請問同一住址可以再申請設立同音不同字不同負責人但相同營業項目的行號嗎?例如:天天汽車商行 負責人王大同,同住址要另新設添添汽車保修廠 負責人陳生
今年9月高速公路被推撞,我方靜止狀態,我方是轎車登記公司行號,保險公司說維修費大於殘值不修,就一直卡在這邊,我方有受傷,請問這段時間可以請侵權損失嗎,-營業損失,因為公司只有這台車要跑業務跟送貨,或可申請代步費呢煩請費心告知
前公司A與業主簽訂合約書,後因無法施作將合約書內容重新改為我B公司施作,後來發現A公司報價單總計與各項目價格加總不同,但已與業主簽訂合約,有辦法變更修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