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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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網路購物對於會員資料的清查使用,是否會違反個資法?


最後更新時間:2013-05-27

A公司為線上購物網站,消費者加入為一般會員後即可於該網站平台上購買A公司之商品。A公司為促銷起見,對於上月份累積消費金額達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之消費者,自動升級為白金會員,上月份累積消費金額達新台幣五千元以上的消費者,則自動升級為黃金會員,白金會員和黃金會員各享有不同程度的折扣優惠、紅利點數與不定時好康贈品,A公司每月均會調查旗下會員上月份的消費紀錄,以辦理會籍清查及異動註記,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A公司如係基於「法人對會員之內部管理」之特定目的,且與各會員間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與當事人有契約或類似契約關係」,則得蒐集、處理會員資料,並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規定,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利用。

參考資料:法務部101年11月21日法律字第1010011363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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