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首頁 / 法律小常識

Q2. 客服專線錄音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最後更新時間:2013-05-30

潛在客戶B撥打A公司客服專線,向公司客服人員C洽詢有關A公司提供的服務內容、交易價格與門市位置等相關訊息,A公司平常為瞭解消費者的想法並確保客服人員的服務品質,均將客服專線通話之內容進行全程錄音,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首先要判斷的是,A公司所取得之錄音資料是不是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的個人資料,而有該法之適用。若公司客服人員C與客戶B間通話內容之錄音存檔,其聲音資料未經識別為特定自然人B,尚無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問題。反之,潛在客戶B和客服人員C通話,若錄存的通話內容加上通話過程中蒐集到的其他個人資料(例如客服人員可能會先詢問來電者之姓名、聯絡方式等資料),能夠識別為特定自然人B者,則該錄音資料屬該個人之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或利用,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即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
A公司蒐集或處理上述個人資料,如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要件,即得蒐集之。A公司可主張其係與潛在客戶B於契約成立前,為準備或商議訂立契約或為交易之目的,所進行之接觸或磋商行為,因此雙方具有類似契約關係,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第2款的合法事由。另除認屬於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2項免為告知情事外(例如A公司在本題情形可主張潛在客戶B符合第5款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之情事),否則仍應於蒐集時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第1項規定之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法務部101年11月22日法律字第10103104550號函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