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首頁 / 法律小常識

Q7. A公司為激勵員工,在辦公室榮譽榜上公布績效優良的員工姓名,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最後更新時間:2013-06-12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本文規定:「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6條第1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準此,A公司為人事管理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員工姓名,係屬必要範圍內所為獎勵員工行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上開規定。

參考資料:法務部102年3月27日法律字第10203502790號函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