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涉及個人資料之行為,需要特別留意新法下的個人資料保護義務?新法規範的行為態樣主要有「蒐集」、「處理」、「利用」與「國際傳輸」,分述如下。 1. 「蒐集」是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包含直接向當事人蒐 集資料的直接蒐集,及非直接向當事人蒐集資料的間接蒐集。
相關法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3款、第2條第4款、第2條第5款、第2條第6款
By 33.106年度中小企業因應勞基法新制上路調適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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