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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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之侵權行為責任


最後更新時間:1998-03-30

欽全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狀況不佳,連年虧損,股東會遂決議解散公司。公司董事不依法辦理清算程序,竟將公司剩餘財產變現後直接分配給各股東。公司債權人陳甲受貸款不獲清償之損害,乃向法院對欽全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董事起訴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陳甲之請求有無理由 ?

股份有限公司係社團法人,理論上公司不能同時成為自己之構成員。但由於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劃分成股份,又股份透過股票之作成,成為其有流通性之有價證券,而有獨立之財產價值,故事實上公司可以藉取得股票之方式取得自己之股份,或將之設質。惟因公司若得任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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