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您好~再請問一下1、擔保金要付聲請債權額之三分之一,事後擔保金會歸還嗎?而判定確定勝訴,要處分對方的不動產也需要付擔保金嗎?2、法院寄發判決確定書後,債權人想要扣債務人薪資三分之ㄧ,請問除了到國稅局查之外,可以持判決確定書到勞保局或健保局查債務人的工作流向嗎?還是還有其它方...
大律師!請問一下~1、債務人欠我20萬元,法院已經發給我債權證明我可以假扣押對方的財產,申請拍賣但我查過國稅局的資料,他的房子有做過抵押設定如果申請查封他的房子,卻拿不到錢,那要如何處理?2、他欠我20元萬,申請的擔保金要負多少呢?是20萬的十分之一嗎?3、我之前也申請過今年國稅...
律師您好~如果要對對方執行假扣押該怎麼申請?到那申請?還有要有什麼條件呢?此外,只能對當事人申請嗎?對他的配偶能否一併申請呢?謝謝您的回覆
律師您好:我現在手上有兩張友人的本票, 開票日為95年7月29日..最近(95年9月8日)友人傳手機簡訊告知我,他的其他債權人(銀行、私人債務等)聯合對他提出告訴,法院已強扣他薪水的三分之一給債權人去分我想請教的問題是:1、我如何能確信他已與其他債權人走完(或正在進行)法律途徑?...
首先要先再次謝謝律師您對我上一個問題的回覆再請問律師:如要對第三債務人,提起確認薪資債權存在之訴,裁判費須繳多少費用?謝謝您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