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有電視台到我公司訪問 事後有送訪問DVD給我 我將影帶剪成照片、印製在傳單上 只有寫感謝某台特別報導、主持人親身體驗 並無其他文字說明(傳單上面有主持人的照片) 請問: 這樣有算侵犯到肖像權嗎?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名遠法律事務所
A: 因為您的傳單上面有主持人的照片,所以會有主持人肖像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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