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從 2003 年與幾位合夥人成立了股份有限公司
雖然我出資比較少,但也是我跟銀行借貸下來的錢
我於 2006 年 10 月離職
曾經要求公司把我的股份買回,但公司完全不理會
時過至今,該公司即將面臨倒閉
因該公司總經理把銀行裡的現金都利用獎金的名義匯到他私人戶頭去了
我們這些股東要跟他要求看帳,該公司的帳卻連做都沒有做
請問:
1、我們這些股東要如何確保我們的權益?
2、該總經理這種做法有沒有辦法可以制裁他?他是董事長 (負責人) 兼任總經理
謝謝您.
Best Regards,
Joe Lai
A:
[quote:7190ace5f6="賴靖庭"]律師您好:
我從 2003 年與幾位合夥人成立了一間股份有限公司, 雖然我出資比較少, 但也是我跟銀行借貸下來的錢. 我於 2006 年 10 月離職, 曾經要求公司把我的股份買回, 公司完全不理會我, 時過至今, 該公司即將面臨倒閉, 因該公司總經理把銀行裡的現金都利用獎金的名義匯到他私人戶頭去了, 我們這些股東要跟他要求看帳, 該公司的帳卻連做都沒有做, 請問您我們這些股東要如何確保我們的權益? 該總經理這種做法有沒有辦法可以制裁他? 他是董事長 (負責人) 兼任總經理, 謝謝您.
Best Regards,
Joe Lai[/quote:7190ace5f6]
一、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例如庫藏股),否則股份有限公司不能買回自己公司股份或將股款返還股東。
二、可由股東會選任檢察人查核公司帳冊。
三、總經理之薪資或獎金應由公司董事會決定,總經理以獎金名義將公司資金匯入自己帳戶,可能涉及業務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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