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事由如下:
爸爸於89年受聘於XX股份有限公司(當時公司處於虧損狀況)
擔任總經理職務負責經營管理及技術開發
出資老闆登記25%股權在我爸的名下
之後公司轉虧為盈,為了留住我爸
老闆將將股權提高到32%
95年,老闆以節稅為由另成立XX國際投資公司
並將原來公司100%股權賣給這家公司,由他本人擔任新公司法人代表
因我爸不同意他以95年外帳盈餘約1000萬(內帳盈餘約3000萬)購買股權
及在可預期96、97年盈餘激增(因開發產品已量產,出貨量及價格已簽約)情況下
不簽署股權轉讓同意書
但新公司確實成立,且爸爸完全沒有持股
是由老闆100%持有股權,爸爸因此鬱鬱寡歡
請問:
(一)股權轉讓同意書我爸確實沒有簽署,為何新公司老闆能100%持有該公司股權?並為該公司的法人代表?
(二)公司有內外帳,有何法律途徑可以讓我們調閱這些資料嗎?(因爸爸於96年11月份離職,已無法取的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但有會計及其他員工看過財務報表。)
(三)因爸爸是總經理,為方便公司存領錢,印鑑及存摺放在會計小姐那邊,他是否可以用印鑑代替簽名,在完全沒有爸爸的授權情況下將爸爸股權轉讓?
(四)爸爸沒出資,但他的技術及經歷算不算資本?他可以以爸爸沒出一毛錢的理由將股權轉讓至他的名下嗎?
(五)他一副不怕我爸提告的口氣,因為他家有律師及相當的財力,深怕爸爸提告無法取得法律的保障並且討回公道,爸爸該如何申請哪些對他有力的文件資料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一、有很多種可能,最有可能就是偽造股權轉讓契約,因為你父親印鑑就放在公司。
二、內帳恐怕沒有辦法調,公司也不會承認有內帳,但如果有提起刑事告訴,可請求檢察官搜索、扣押,至於外帳至少要保留五年(稅法規定),可在訴訟程序中,請法院或檢察官向國稅局調閱。
三、你父親取得股權有兩種情形,一者是老闆把自己的股權讓與你父親,一者是公司現金增資,但你父親沒有實際出資,應該看你父親跟老闆的約定,但後者你父親也會有刑事責任。至於技術出資的情形也有,但很少。
四、89年以後,公司如果有分配盈餘,你父親應該會有扣繳憑單,可證明你父親是股東,而老闆未經你父親同意,即以偽造股權轉讓書轉讓股權,會涉及偽造文書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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