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詳細狀況如下:
甲現為B公司之負責人,兼任A公司之股東
A公司開立本票予廠商質押進貨,甲為連帶保證人
後因積欠廠商貨款遭廠商提告進行本票裁定求償
日前甲收到法院公文
要求A及B公司扣薪1/3 之支付命令
且一併凍結B公司之公司帳戶
想請教:
因債務關係為甲之私人債務,廠商是否有權利對B公司所有帳戶進行凍結?
此舉是否有對B公司之其它股東有不公平之處?
謝謝您的回復
A:
[quote:eef5bf599d="Bryan"]您好
詳細狀況如下
甲現為B公司之負責人 兼任A公司之股東
A公司 開立本票予廠商質押進貨 甲為連帶保證人
後因積欠廠商貨款遭廠商提告 進行本票裁定求償
日前甲收到法院公文 要求A及B公司扣薪1/3 之支付命令 卻一併凍結B公司之公司帳戶
本人想請教的事 因債務關係為甲之私人債務 廠商是否有權利對B公司所有帳戶進行凍結 此舉是否有對B公司之其它股東有不公平之處[/quote:eef5bf599d]
您好:
若因公司負責人個人債務,扣押公司帳戶,確實於法不合,而您所謂之「涷結」,若為假扣押之扣押命令,B公司可提供與債權人聲請扣押數額同額之擔保,免為假扣押,亦可聲請法院命債權人限期起訴,了解債權人以何理由假扣押公司帳戶,若債權人不於期限內起訴,B公司即可聲請法院撤銷假扣押,並針對公司因假扣押所受之損害向債權人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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