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律師好:
我們公司同仁因上班騎車滑倒
導致受傷(門牙斷裂、身體多處擦傷)
因此請假去看醫生
一、請問這也算是職災嗎?
二、只有看門診,請假1.5天,若以上情況是職災,請問要給他病假(半薪)還是要給全薪?這樣的狀況可以跟勞保局職災補助申請費用嗎?
三、若是往後有同仁發生職災,例如:手脫臼,不用住院,但每常要去看門診,請問請假去看門診,也是要給工傷假嗎?可以跟勞保局請職災的補助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來函所詢回覆如下:
一、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原則上均可認為是職業災害。但有些例外情形,可參照「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的規定。
二、員工因職業災害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應按該員工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
三、對於職業災害, 貴公司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就具體情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勞工保險局請領傷病給付或醫療給付。若該員工可獲得傷病給付, 貴公司尚可在其受領給付的範圍內抵充 貴公司應補償的工資。
四、至於是否為職業災害、應如何給假、可否請領保險給付,應視個案具體情況審查,無從一概而論。
孫明熙律師
桓業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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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87715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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