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有位失聯已久的弟弟已結婚生子,但前幾年因失聯被妻子到法院申請離婚生效,目前小孩跟母親同住,生活並不富裕.我想變賣之前弟弟和我共同持分土地,協助照顧弟弟小孩.
請問陳律師1.用弟弟小孩跟我去定賣地契約有效嗎?但我又怕弟弟知道回來找查,我該如何保護買方.小孩跟我.
2.在目前失聯情況如何申請才能將弟弟的權利,轉換由弟弟小孩取代(目前小孩1位滿20歲.1位18歲)
謝謝律師費神
A:
您好,
因為土地的所有權人有一部分是你弟弟的,沒有他的同意,沒辦法處分。
你只能去申報失蹤,希望早日找到人來處理,或是失蹤滿七年以後,申請死亡宣告,之後他的小孩就可以繼承土地而來處理土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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